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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作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发布时间: 2025-07-03 | 1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7月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明确了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要求抓好落实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

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明确了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执行。请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矿山企业。

 

附件: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