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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对中港金邦研编的《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进行了评审
来源: | 作者:zgjbgj | 发布时间: 2018-06-07 | 2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 导 读 】


    2018年5月22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委托中港金邦研究编制的《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对《规范》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规范》不仅解决了当前政府、企业对双重预防相关概念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也解决了传统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难以掌握、难以应用的问题,该《规范》的出台能够精准指导双重预防建设。专家评定结论:该《规范》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尽快出台,指导全省双重预防建设。



    2018年5月22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中港金邦研究编制的《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通用规范》、《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甘肃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选矿系统及尾矿库实施指南》(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评审。

    本次评审邀请了原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邵本德、原甘肃省安监局总工程师于志超,以及陇南市等重点市州安监局主管领导,酒钢集团、白银公司等重点企业主管领导,兰州有色冶金研究设计院、兰州中诚信工程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研究、设计机构专业研究人员任专家组成员。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贵玉、监管一处处长潘映军、副处长李扬、陈如金、聂艺参加了评审会议,金川集团安全总监、中港金邦董事长赵千里对报告重点内容进行了汇报。

    本次评审邀请了原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邵本德、原甘肃省安监局总工程师于志超,以及陇南市等重点市州安监局主管领导,酒钢集团、白银公司等重点企业主管领导,兰州有色冶金研究设计院、兰州中诚信工程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研究、设计机构专业研究人员任专家组成员。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贵玉、监管一处处长潘映军、副处长李扬、陈如金、聂艺参加了评审会议,金川集团安全总监、中港金邦董事长赵千里对报告重点内容进行了汇报。

    赵千里董事长向专家组汇报了《规范》主要内容,介绍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内涵、实质、相关术语和定义,双重预防建设的相关理念、原理、原则、思路、方法等,并采用例证法重点介绍了适用于企业的“案例分析法、专家诊断法”等风险评价方法和“能量、能量物质法”危险源辨识方法,以及基于危险源综合风险区域的管控措施研究与制定方法等,并阐述了双重预防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本质区别。他指出,双重预防是一项基于源头安全风险而思考、基于事故后果风险而考量、基于故障或误操作风险而思考、基于标准化后剩余风险而研究的源头控制、过程监管、纵深防御、关口前置的抓主、抓重、抓关键的预防性工程。它是一项侧重防控重特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风险、防止较大事故,控制致命性风险、消除一般事故和降低事故总量的控险消患工作。

    汇报后,各位专家结合自己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认识与理解,对报告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省安监局组织编制和执行《规范》,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认知,有利于把事故预防的“关口前移”向“纵深防御”推进,能助力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中港金邦编制的《规范》档次很高,不仅解决了企业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念混淆、难以推进的问题;也解决了双重预防相关概念的关联和区别界定不清,创建效果不佳的问题;还解决了传统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专业、复杂,难以掌握、难以落地的问题。《规范》提供的“案例分析法、专家诊断法”等风险评价方法和“能量、能量物质法”危险源辨识方法,以及基于危险源综合风险区域的管控措施研究与制定方法来源于企业的生产实际,简单、易操作。

    专家也从进一步与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协调衔接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他们建议省安监局能加紧出台该《规范》,并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思路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潘映军指出,构建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既可以引导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向现代安全管理水平迈进,又能满足了当前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现状的实际需要,下一步将在全省进行推广,以实现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的“纵深防御”和“关口前移”,促进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